幾乎不可能,除非朝野有各自的盤算,並達成解散國會的共識。
以下是條文:
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及第二條第五項規定,總統行使此項職權,必須是在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通過後,由行政院院長呈請,並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,始得宣告,係屬於被動解散權。
Reference by: 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6586&pid=83182
幾乎不可能,除非朝野有各自的盤算,並達成解散國會的共識。
以下是條文:
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及第二條第五項規定,總統行使此項職權,必須是在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通過後,由行政院院長呈請,並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,始得宣告,係屬於被動解散權。
Reference by: 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Detail.aspx?nodeid=6586&pid=83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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