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道德經》的哲學,對待孩子從事有風險的活動可以從「生而不有、為而不恃、長而不宰」的角度來思考。這句話意味著,父母應該生養子女但不擁有他們,做事而不依賴他們,讓他們成長但不控制他們。
父母可以提供適當的關心和照顧,同時給予孩子一定的自由空間,讓他們根據自己的性格和興趣進行探索。這不僅有助於孩子的個人成長,也能讓他們學會自我負責和自我保護。
這並不是說父母應該完全不管不顧,而是應該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允許孩子進行一些有益的、有挑戰性的活動。這樣的教育方式可以幫助孩子發展出解決問題的能力,並在未來的生活中更加獨立和有韌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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